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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今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

   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公告,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(GDP)核算与国际接轨,将从今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,采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数据,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。采用分季核算方式后,全年GDP绝对额不变